回應文章
林朗兒
以香港為根的文化研究學生、觀眾、文字工作者、藝術行政。
不止於零和交換跨界實驗
回應〈舞蹈與粵劇的跨界──以香港舞蹈團《紫玉成煙》為例〉
跨界對於傳統表演形式是危亦是機。創作人和表演者各自背負著已達爐火純青的技藝,兵行險著去跨界,傳統可以是包伏,也可能是推動前行的資源。〈舞蹈與粵劇的跨界——以香港舞蹈團〈紫玉成煙〉為例〉以香港舞蹈團及桃花源粵劇工作舍共同創作的《紫玉成煙》(下稱《紫玉》)為討論對象,文中引述聯合導演/文本吳國亮所說,跨界也不限於「那兩個界別放在一起就是跨界了」。審視跨界的成果應撇除「切除和結合」、「平衡」等零和視角,一場有意義的跨界實驗,除了能夠拓展觀眾市場和磨合兩個界別的創作人之外,跨界實驗應以可以糅合出「第三種」新意義作為目標(即生產出舞蹈和粵劇各自都不能夠生產的新事物),由「0.5+0.5=1」變成「1+1=3」。
香港式的跨界與糅合
音樂總監/作曲李哲藝形容《紫玉》「這是屬於我們香港獨有的藝術表現形式,我們從我們自己香港的、一個傳統的藝術跟素材,去發展屬於我們香港獨有的表演」。我認為透過跨界作品去論述「香港作品」是值得深思的題目。除了《紫玉》其「跨藝術範疇」的特質,還有粵劇(唐滌生的《紫釵記》於1957年在香港首演)與源自西方當代劇場的藝術表達手法,在「跨地域」及「跨時代」的美學上都值得深入探討。香港大學比較文學系前系主任阿巴斯教授(Prof. Ackbar Abbas)在1997年於其著作《Hong Kong: Culture and the Politics of Disappearance》中形容當時香港的面貌主要是由殖民歷史所塑造成,而非殖民時期前的歷史,令香港成為獨特的變種(mutant)文化政治體,就似是連接號(hyphenation)般同時獨立和依賴於中方及西方,不過其「獨立」始終都是為「依賴」而服務;並預言香港是一個「消失中的空間」(space of disappearance)、一個漂浮的狀態(floating world)。[1] 《紫玉》中兩個界別糅合的本質與香港舞蹈團的理念「融匯中西,舞動香港」呼應。筆者認為跨界創作將兩個界別、兩種文化融匯,是可以透過連番實驗紮根成第三種藝術表演形式,並突破阿巴斯形容「漂浮」的狀態,《紫玉》的製作就是一個例子。
香港舞蹈團行政總監崔德煒認為「藝術家所做的是編織新的感官組織」,而他認為《紫玉》就是從演出場地入手,去協助觀眾獲得新感官組織。《紫玉》特別的舞台設計,正如崔所說,無論對於戲曲、戲劇或是舞蹈演出常客而言,都是超出他們的想象。對於舞者潘翎娟來說,她亦因為舞台空間的改動和與觀眾的距離而調整自己的表演。雖然文中未有納入《紫玉》中兩位粵劇演員洪海和李沛妍的回應,不過《紫玉》的舞台空間,與傳統粵劇中常見的單面台和遠距離觀眾分別甚大,估計對他們來說也是有別於粵劇演出的體驗。《紫玉》的舞台空間沒有一個明確的「舞台中央」(centre stage),有助令粵劇和舞蹈兩者都不輕易成為唯一主角,故事和情感的推進上都處於互相依賴,同時又必須獨立於彼此的關係。如李哲藝所說,跨界演變的過程中「沒有誰重要、誰不重要,沒有誰是主角、誰是配角,而是重新去思考兩個領域同時出現,它的觀點是甚麼?」
在觀眾建立(audience building)及市場定位而言,我們一般會以「戲曲」、「舞蹈」等個別藝術範疇去將觀眾群分類,卻少有將「跨界觀眾」視為一個獨立的觀眾群。如果我們在跨界創作中看見「連接號」能生產出「第三種」的特質,跨界的視角會否建立出「第三種觀眾群」,並進而影響藝術推廣和市場策略?至於一場跨界演出在廣泛的觀眾當中有否生產出新的「感官組織」,進而令其成為一個獨立於現有範疇的觀眾群和美學經驗,就需要更多的跨界嘗試及觀眾調查去印證了。對於跨界創作人而言,此「第三種」的視角又會否減輕概念策劃/錄像設計黎宇文所述,跨界創作人肩上來自傳統以及觀眾的負擔嗎?
跨界藝術如科學實驗
「跨界是一場實驗」,在兩個界別的糅合之前,互相了解是整個過程中不能被忽略的重要一環;但凡從單一性進入演變、進化,相關的人與事皆需要很大程度的付出與包容,才能做出成果。在幾位主創的訪問中,皆提到《紫玉》由意念醞釀到正式演出歷時兩年,能用上兩年時間,在香港是個罕有的製作例子。
所以,充足的資源配合,加上充足的磨合、研究、排練時間、金錢、人力資源等等,都是藝術家與演出者將實驗完成的必要土壤。雖然實驗不一定會成功,如吳國亮所說「跨界也不一定創新」,不過,藝術的實驗如科學實驗一樣,需要各世代的藝術家不斷累積成功與失敗的經驗,才會達致成功。亦正因為如此,有關表演藝術的創作過程和成品,更需要資源和時間,去建立一個如科學界般完善的記錄和研究系統
[1] Ackbar Abbas, Hong Kong: Culture and the Politics of Disappearance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7), 1-15, 14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