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學者回應

鄭新文教授
從事藝術行政工作超過三十年,曾擔任多個香港藝術機構的主管和顧問工作,現任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音樂管理實務教授。

個人很欣賞《香港舞蹈概述 2017》採取「深度分析、主題式探索」的編輯手法,藉此促成有深度的評論文章,相信可以為業界進行反思和討論未來生態發展提供有分量的素材。

我並非舞蹈專家,過去30年以不同身份參與香港的藝術政策和撥款機制,所以我的關注點集中在政策、績效考評和撥款有關的議題,在此分享閲讀〈香港芭蕾舞團的文化產業之路?〉和〈舞蹈節之後〉兩篇文章所引發的一些個人感想。

通過分析芭蕾舞團五年的財務報告,〈 香港芭蕾舞團的文化產業之路?〉指出香港芭蕾舞團2015年來的「全新品牌定位⋯⋯更多時只是應付政府2007年文化資助改革以來,針對九大藝團新的評估機制的生存策略」,認爲舞團策略上「令自己以及業績變得更可見」、並非「邁向文化產業之路」。我認同這個觀點,但也很想知道芭蕾舞團的業績在此期間究竟有否提升。

香港政府内部負責發展文化及創意產業的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負責九大藝團資助的民政事務局沒有關係。假如作者以「減少對政府依賴」來解讀「邁向文化產業之路」, 那資助政策並沒有要求藝團「邁向文化產業之路」,作者的觀察非常正確,個人也覺得很可惜。

就舞團2013/14年度至2017/18年度的財務數據,個人特別關注兩點:

1)政府資助佔整體收入比例有何趨向?

(2013/14 政府資助3577萬,佔總收入的58%,但因爲當年有8.8百萬的盈餘,其實只佔實際開支的67%(年報舞團主席報告指出)。 有如此大額盈餘的情況非常少有,故此從2014/15年度數據開始分析比較合理,2014/15年度政府資助佔總收入66%比例,幾年下來逐漸下降至2017/18的60%。雖然實際資助金額從3577萬增加至3938萬。

2)這段時期觀衆人數是否有所增長?

2013/14 年報沒有透露整體觀衆數字; 2014/15指出本地製作演出45,500, 海外演出8,380,教育和外展活動19,812, 共73,692。2017/18本地製作演出44,504,教育活動29,853,海外演出12,749, 共87,106。從2014/15 到2017/18,觀衆數目增幅18%,應該是健康的增長。

假如以上陳列的數據準確,[1] 應該可以作爲反映舞團在這段時間業績有所提升的部分指標:

  1. 在2014/15 至2017/18年間,政府資助佔整體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趨勢。

  2. 同期芭蕾舞團的觀衆數目有所增長。

個人在不同時期曾經在政府資助主要藝術機構的評審機制内擔任不同的角色,[2] 親身體會清晰、透明的績效考評(performance measurement)機制非常重要,對所有持份者公平,亦能促進受資助機構的良性發展。政府資助屬於公帑,使用講求審計與量化(成績)的機制無可厚非,導致受資助機構「令自己以及業績變得更可見」是「向公衆交代」文化的體現,個人認爲需要關注是評核標準如何設定、有否涵蓋能夠正確反映藝術機構業績的非量化指標等。

假如讀者對民政事務局(通過藝術發展咨詢委員會)審核九大藝團的機制有興趣,可以給大家一些「延伸閲讀」的建議:2012年呈交立法會的《表演藝術資助機制顧問研究 》,是民政事務局委約一家海外顧問公司就審核九大藝團的機制提出意見,所以該公開報告(可以在立法會網站下載)就「文化資助的評估機制與準則」有很具體的建議措施,可惜外界無法知道有多少建議被實際應用(或經過修訂)。台灣的學者夏學理教授也有專著《展演機構營運績效管理》(2015),分析台灣的一些主要藝術機構的情況,對探討主要藝術機構的績效考評機制很具參考作用。

民政事務局雖然沒有要求藝團「邁向文化產業之路」,但他們於2016年推出的「藝術發展配對資助試驗計劃」(試驗計劃),透過政府提供的配對資助,協助本地藝團/藝術機構提高其籌募捐款和贊助的能力,從而擴闊有關藝團/藝術機構的財政來源,以及推廣捐助文化藝術界的風氣。這個計劃提供相當大的誘因鼓勵九大演藝團體和本地的藝術機構提升他們的募捐收入,長遠應該有助「減少對政府依賴」。主要藝術機構的資助機制和績效考評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這簡短的回應只是希望帶出更多的角度。

 

第一屆城市當代舞蹈節CCDF 2017是香港舞蹈界劃時代的活動,故此黃頌茹〈舞蹈節之後──第一屆城市當代舞蹈節(CCDF)帶給香港舞蹈業界的啓示〉提出的觀點非常值得探討。正因爲是第一次舉辦,主辦方可以更清晰地介紹活動目的、定位、挑選節目準則等。很認同作者指出舞蹈節應該解釋活動與香港的連結。從觀衆的角度,爲甚麽值得他們關注(不單是參與個別節目),通常一個舞蹈節比舞蹈節目系列優勝的地方,因爲其時間的密集、主題的吸引力、或節目的多元性(假如屬實),能夠吸引媒體和公衆的關注,一方面帶來新觀衆,部分忠實觀衆也會較願意擴闊其藝術口味(假如對主辦機構有信心),故此舞蹈節在培養當地觀衆方面可以發揮頗大的影響力。

無疑提供一個有國際製作人、主辦人參加的舞蹈展演平臺是CCDF 2017 其中一個主要特色,CCDC在策劃内地舞蹈節和舞蹈交流展演平臺方面經驗非常豐富,具備吸引國際當代舞蹈「操盤手」參與交流平臺和舞蹈節的網絡,而他們的出席有助提升舞蹈節和香港舞蹈好手的國際聲譽。但舞蹈節和舞蹈展演交流平臺的目的和性質很不同,舞蹈展演交流平臺是面向業界,舞蹈節是面向整個社會和市民的,在香港除了CCDC提供的當代舞蹈演出外,香港藝術節和康文署都不時主辦當代舞蹈節目,CCDF的定位有何不同?即使舞蹈節和舞蹈展演交流平臺同期舉行,也需要考慮各自對所服務對象的吸引力。既然舞蹈節有「國際」成分,爲何第一屆的展演節目侷限在亞洲?一個舞蹈節或藝術節要可持續發展,其宗旨目標要切合當地藝術生態的需要,還要獲得業界和觀衆的支持。

 

[1] 以上數字是我從年報的報告或報表抽出來比較,未經香港芭蕾舞團核實。

[2] 個人擔任香港藝術節行政總監時是受資助者,在藝術發展局任秘書長時是評審機制的執行者,其後出任藝術發展咨詢委員會委員時屬評審身份。

bottom of page